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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新竹市陽光仁愛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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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規


志工倫理守則

  • 發佈日期:2014-05-22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一、我願誠心奉獻,持之以恆,不無疾而終。

    二、我願付出所餘,助人不足,不貪求名利。

    三、我願專心服務,實事求是,不享受特權。

    四、我願客觀超然,堅守立場,不感情用事。

    五、我願耐心建言,尊重意見,不越俎代庖。

    六、我願學習成長,汲取新知,不故步自封。

    七、我願忠心職守,認真負責,不敷衍應付。

    八、我願配合志願服務運用單位,遵守規則,不喧賓奪主。

    九、我願熱心待人,調和關係,不惹事生非。

    十、我願肯定自我,實現理想,不好高鶩遠。

    十一、我願尊重他人,維護隱私,不輕諾失信。

    十二、我願珍惜資源,拒謀私利,不牽涉政治、宗教、商業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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